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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公司注册转让 具体注册要求及条件

发布日期 :2016-12-05 14:52访问:4次发布IP:1.180.212.89编号:402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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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保险公估公司,北京全国性保险公估公司牌照转让 杨经理:I36-OIOO-6878 区域保险代理公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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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估机构备案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法律要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就保险公估机构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不再实施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保险公估机构应依法向中国保监会备案,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经营保险公估业务。保险公估机构可登录中国保监会官网,进入“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模块,查阅有关备案要求并办理备案事宜,同时向机构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保监局提交书面备案申请材料。

   二、根据《资产评估法》规定,保险公估机构备案应具有相应数量的评估师。我国之前没有组织保险公估师资格考试,只依法组织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发放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为不影响申请人进行保险公估机构备案,中国保监会在保险公估师制度建立前,采取如下临时措施:保险公估机构申请备案,其自然人股东或合伙人、从业人员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有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可以代替《资产评估法》对评估师条件的相关要求,在备案时予以认可。

三、中国保监会将按照《资产评估法》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尽快制定保险公估师资格考试相关制度,保险公估师资格的取得,一律按新制度执行。

对保险公估机构备案如有疑问,可向中国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咨询。




由于保险公估人的评估、鉴定结果关系到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问题,因此,我国《保险法》在第一百二十三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1)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有权聘请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2)受聘进行评估和坚定的保险公估人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但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专业机构,个人必须是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
(3)保险险公估人应当依法公正的执行业务, 评估应有据, 符合程序,评估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故意或者过失给保险公司和被保险 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公估人的评估和鉴定收取费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即可以双方约定,但应遵守保险法和价格法、合同法和有关财产评估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保险公估的内容:
依据《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和风险评估;
(2)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3)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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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保险公估公司应具备的要求:

1.有8位持有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有一部分有作为公司的股东;

2.需要有真实可核查的办公地址

3.法人及公司高管都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其中高管为公司经理、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

4.法人及高管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熟知保险公估等相关知识

5.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6.对于注册资金,无具体实缴资金的要求,但要求持有的资金应保证其公司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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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保险公司转让详情:

多家保险类公司转让.现正常经营. 
有需要的老板随时打电话咨询.也欢迎您亲自来公司考察面谈.祝您愉快!! 

1——名称主体: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区域:朝阳区 
注册资金:100万 
注册时间:2006年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名称主体:北京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区域:朝阳区 
注册资金:1000万 
注册时间:2011年 
经营范围: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北京保险公估公司转让
注册地址:北京
注册时间:2004年
注册资本:5000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保险公估转让(国家局名称)
注册地址:北京
注册时间:2010年
注册资本:5000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保险公估;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

备注:保险公估许可证有效期3年,可延续有效期,保险公估公司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缴回原证;准予延续有效期的,应当领取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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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2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伴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推进,保险业服务协同发展配套体系也在酝酿当中。近日,保监会连发两个征求意见稿,拟对京津冀保险企业和保险代理机构实行跨区域备案经营。未来,保险公司有望在京津冀三地开展业务,不仅扩大了经营区域,也给此间民众带来众多利好。
据了解,住所地在京津冀的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或省级分公司,以及在京津冀区域内注册的全国性保险代理法人机构可试点跨区域经营,即在其住所地以外京津冀区域内经备案后,可不设分支机构开展保险业务行为。但在京津冀均已设立省级分公司的保险公司,不得开展跨区域经营。对于保险公司跨区域经营遭信访、举报由备案地保监局负责监管;代理机构涉及经营区域扩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投诉举报处理,应以违法行为发生地保监局为主,违法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保监局配合。


10、《英雄本色》:有信心不一定会成功,没信心一定不会成功。

11、《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

12、《堕落天使》:当你年轻时,以为什么都有答案,可是老了的时候,你可能又觉得其实人生并没有所谓的答案。








公司名称:北京新曙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I36-OIOO-6878

公司地址:朝阳区国贸建外SOHO西区12号楼2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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